根据黑龙江省1959—2008年雷暴日及1999—2008年雷电灾害资料,结合黑龙江省人口密度、城市发展等社会经济特征,选取雷暴日数、雷电灾害频度、生命易损模数及经济易损模数作为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指标,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评估指标权重分布,建立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模型,形成黑龙江省雷电灾害风险区划图,并对该省雷电灾害风险进行了综合评估。结果表明:位于黑龙江省中部松花江、呼兰河流域的哈尔滨、绥化和位于西部嫩江流域的齐齐哈尔为雷电灾害极高风险区;位于北部大兴安岭和小兴安岭山区的大兴安岭、黑河、伊春为高风险区;位于东部三江平原的鹤岗、鸡西、七台河为中风险区;位于东部三江平原腹地的佳木斯、双鸭山和位于东南部河谷盆地的牡丹江为低风险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