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是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理性选择的重要依据,理应准确、简明、规范,但由于政府文件撰稿人的思想和政策水平不高、“官本位”的管制意识过强和一些政府部门行政信息寻租的内在驱动等原因,导致政府文件越来越专业化、抽象晦涩,导致老百姓甚至政府官员都“看不懂”,严重影响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为此,必须着力推进行政理念向服务行政的转变,建立发文主体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文件撰稿人理论政策学习和写作能力的培训,明确并始终坚持行政文件制发的目的和目标,使社会公众能够“看得到”而且能够“看得懂”政府文件,切实实现政府文件信息公开的实际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