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法官职业共同体:法律适用统一的一种路径选择——关于法律适用沟通交流机制的实证研究

被引:4
作者
江苏高院研究室课题组
李后龙
徐安欣
蒋飞
机构
关键词
法律适用; 法官职业; 审判业务; 沟通交流; 路径选择;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6.2 [法院];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一、有关法律适用统一的理论设定(一)法律适用不统一的主要根源——法官在裁判过程中的认识不一致1.裁判的过程是法官主观认识的过程。首先,现有的理论与经验表明,在立法上制定一个包罗万象、逻辑统一、内容完备的法典是不现实的。法律的确定性只是相对的,法律规范存在冲突、模糊、不周延、滞后甚至漏洞已是不争的事实。甚至说,规定明确的法律也需要解释。其次,法官是法律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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