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提出了一种应用联合国原子辐射效应科学委员会1982年报告中推荐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结果的几个参量[1]:个人年平均剂量当量、年集体剂量当量和个人剂量当量大于15mSv人员年集体剂量当量与总年集体剂量当量的比值MR15的新方法。并以这种方法评价上海市放射工作人员外照射个人剂量水平。结果表明在1990~1994年期间上海市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2]年平均剂量当量在0.40~4.04mSv,低于国家标准所规定的剂量当量限值的十分之一(5mSv),超过年剂量当量的十分之三(15mSv)有116人次,MR15在0.01~0.49。有328人次超调查水平(月剂量当量限值1.20mSv).对超调查水平者进行随访调查。针对"真实"、"虚假"者进行详细分析,并为有关放射工作单位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和个人防护措施。并指出今后搞好放射防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的关键[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