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同步录音录像在刑事证据体系中的定位

被引:7
作者
董斌
机构
[1]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关键词
同步录音录像; 律师; 案卷; 视听资料; 原案; 法律工作者; 非书资料; 审查起诉阶段; 录像资料; 录象资料;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23 [];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刑事诉讼法》第121条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司法实践中,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是否属于证据,如果属于证据,是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或辩解还是视听资料,律师在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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