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是规范化和透明度

被引:2
作者
王家林
机构
[1] 全国人大财经委《政府采购法》起草工作小组副组长
关键词
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财政支出; 预算; 监督; 财政收支; 财政管理; 《政府采购协议》; 私人采购; 小额采购;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812.45 [财政支出];
学科分类号
020203 ;
摘要
<正> 作为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一项重要内容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已经取得明显成效。这几年纳入改革的政府采购额每年都有大幅度的增长,2000年达到300多亿元,2001年600多亿元,2002年可能要达到1000多亿元。尽管如此,我觉得我们对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及具体的内容的宣传解释工作还做得不够,因为时至今日仍有不少同志对这项改革怀有各种各样的误解和疑虑:有的认为过去分散采购产生腐败,以且集中采购更容易产生腐败;有的认为财政部门既管资金分配,又管政府采购,是在揽权;有的认为我国当前实行政府采购的范围只能是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和限额标准以上的,不能不论数额大小都一概纳入政府采购等。这些认识问题不解决,不仅不利于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更快更健康的发展,而且不利于制定一部好的政府采购法。因此,我们应当继续搞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宣传解释工作。 政府采购是就其性质而言的,正因为政府采购同私人采购、企业采购具有不同的性质,所以我们才进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引用
收藏
页码:43 / 45
页数:3
相关论文
empty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