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SPV设立的法律思考

被引:19
作者
赵宇霆
机构
[1]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
关键词
资产证券化; SPV; 信托设立; 公司设立;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9 [经济法]; D922.28 [金融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030103 ;
摘要
在我国目前法律体系下采用信托和公司两种组织形式来担当SPV还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障碍 ,不论采用哪种形式 ,都必须对SPV豁免在现行法律、法规下对实体公司的许多要求 ,其中包括最低资本注册要求、证券发行、财务制度、税收豁免等问题 ;为实现真正的“破产隔离” ,SPV的投资主体应该由发起人之外的其他主体来担当 ;而对于整个资产证券化的法律控制最好是用特别法来规范 ,不宜因此而对现有法律进行大规模地修改来达到目的。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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