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合同法》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制度存在的缺陷

被引:13
作者
范晓峰
机构
[1]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河北石家庄
关键词
预期违约; 不安抗辩权; 合同法; 缺憾; 冲突;
D O I
10.16494/j.cnki.1002-3933.2001.01.040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预期违约和不安抗辩权分别是英美法和大陆法中的传统制度,《合同法》经过借鉴吸收,在108条和68、69条规定了我们自己的预期违约和不安抗辩权.但由于认识上的局限,这种借鉴却导致预期违约制度传统的优势被削弱以及与不安抗辩权在适用上的冲突。
引用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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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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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论[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王利明著, 2000
[4]  
合同法学[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陈小君主编,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