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公共领域治理的共识基础

被引:6
作者
顾爱华
吴子靖
机构
[1] 辽宁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关键词
网络治理; 公共领域; 支配力量; 共识基础;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630 [国家机关工作与人事管理]; D669 [社会生活与社会问题];
学科分类号
1204 ;
摘要
网络公共领域的共识达成是解决其非理性纷争状态的重要途径。网络公共领域具有参与身份的双重性、公共意见的复数性、沟通方式的非理性、发酵过程的不可控性等特点,存在利益诉求群体的参与性力量、政治权力主体的强制性力量、伦理道德规范的规制性力量等三种制约性力量。基于网络公共领域存在社会性的互动基础、自发性的参与基础以及合作性的共同基础,网络公共领域存在达成共识的可能。通过重拾公共性基础、尊重个性的存在方式和建立理性的沟通方式等,可达成网络公共领域治理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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