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口基金第五周期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于2003年4月正式启动。此前,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第五周期项目选点工作的通知(国计生发[2003]12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厅务必从讲政治的高度,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项目试点县的选择工作,该项工作已于3月底顺利完成。第五周期项目将在全国30个县(市、区)开展,执行期限为3年(2003~2005年)。该项目的开展有利于促进我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和妇幼卫生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有利于在国际上树立我国计划生育的良好形象,因此倍受全国生殖健康/计划生育工作者的关注。为使广大读者对该项目有明晰的了解,本刊从2003年第4期起,陆续编发“联合国人口基金第五周期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问答”,内容包括: 一、第五周期项目启动的背景是什么? 二、第五周期项目的内涵有哪些? 三、第五周期项目与第四周期项目方案有哪些异同点? 四、为使第五周期项目取得成功要开展哪14项活动? 以上内容将分9期连载。读者对该项目还有哪些感兴趣的问题,欢迎与编辑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