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外观设计专利制度介绍

被引:8
作者
DavidMusker
刘新宇
龙文
机构
[1]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关键词
外观设计; 商标; 成员国; 法院; 会员国; 司法机关; 所有权人; 侵权产品;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97 [国际私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9 ; 030206 ; 030609 ;
摘要
<正> 【序言】 《共同体外观设计法》(欧盟理事会规则(EC)第6/2002号)建立了一种统一的共同体外观设计注册法律制度,该法可在欧盟的所有成员国内实施,并且各成员国的注册要求不存在例外。 该法同时对非注册的外观设计提供短期保护。 欧盟的成员国包含几乎所有的西欧国家,并随着欧盟的扩容,将包括中欧以及东欧的一些国家。【共同体商标局——外观设计的注册管理机构】 共同体外观设计的注册管理机构是位于西班牙阿里坎特(Alicante)的内部市场(商标与外观设计)协调局,亦称为OHIM或欧盟商标局(Community Trade Mark
引用
收藏
页码:29 / 32
页数:4
相关论文
empty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