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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不应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基于出资人及其监管到位的国企管理制度设计
被引:5
作者
:
陈建华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委政策研究室
陈建华
机构
:
[1]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委政策研究室
来源
:
经济体制改革
|
2006年
/ 02期
关键词
:
国有企业;
改革;
出资人;
监管;
制度;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F279.2 [中国];
学科分类号
:
摘要
:
市场经济体制下,股权结构不应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问题有两个,一是赋予企业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平等参与市场竞争;二是在所有者缺(虚)位情况下,提高委托———代理制度的有效性。国有资本是进是退,由资本经营者根据市场情况决定。解决出资人及其监管到位的问题,必须将委托经营权和经营监管权分离,形成权力制衡的体系。作者设计了多方权力制衡、激励到位的国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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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47 / 52
页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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