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制度建设的“双轨统筹”

被引:2
作者
贾康
机构
[1]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关键词
房地产; 房产地产; 不动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 住有所居; 公租房; 廉租住房; 廉租房; 保有环节; 商品房; 国土资源开发利用; 国土开发; 低收入阶层; 垄断性质;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293.3 [房地产经济];
学科分类号
1201 ; 020205 ;
摘要
<正>中国房地产大的制度框架上必须要实施一种合理的"双轨统筹",一个叫做"保障轨",一个叫做"市场轨"。政府的职责首先是要通盘管规划房地产调控前面已有若干轮,这一次已经持续了两年左右的调控新政,还需要努力正视制度性建设问题,以提升其水准。说到制度挑战和相关的制度建设、制度创新,其实在中国房地产调控新政中已经可以相对清晰地看到一个总体的制度框架导向,就是面对土地自然垄断和房地产业的重大支撑作用与"住有所居"的社保需求,实施"双轨统筹"。正确处理房地产配置问题,首先必须针对土地(这是房地产的前提条件)的自然垄断性质,这个自然垄断性质是任何经济体都无法避免的。中国并不是960万平方公里的国土平均下来,每人一份而成为资源占有的基础,而是从中心区到城乡结合部,形成的中心区域的地皮的自然垄断性质。这种自然垄断,无论你配上什么样的其他制度要素,它都是客观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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