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公民参与的“旁听权”及其公法保障——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为例

被引:3
作者
章剑生
机构
[1]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关键词
公民; 旁听权; 公法保障;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1 [国家法、宪法]; D624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0302 ; 030204 ;
摘要
本文拟从公法学的视角检讨公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这一法律实践,论证如下命题:公民旁听人大常委会的会议是公民参与国家权力行使过程的一项权利,限制或者否定公民旁听权是实质意义的行政行为,应当为公民提供有效的法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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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外公众参与立法[M]. 法律出版社 , 蔡定剑主编, 2005
[2]  
中国宪法精释[M].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政治组编著,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