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为主导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被引:2
作者
公丕祥
机构
[1]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键词
人民法院; 基本方略; 主导型; 社会管理创新;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D O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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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D920.0 [理论]; D63 [国家行政管理];
学科分类号
1204 ; 120401 ;
摘要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背景下,坚持以法治为主导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应成为社会管理创新所必须坚持的基本理念和重要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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