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事一审之立案程序

被引:11
作者
段文波
机构
[1] 西南政法大学
关键词
高阶化; 功能混同; 集中化;
D O I
10.13415/j.cnki.fxpl.2012.05.019
中图分类号
D925.1 [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将诉讼要件甚至本案要件植入起诉受理条件,从表面上看似乎提高了立案门槛,但通过一一分析《民事诉讼法》关于实质性受案条件的各款规定后可以发现,我国的案件受理条件并不存在虚高或畸高的问题。将受案(诉讼)条件与本案要件的审理从程序上人为分开,适用不同的裁判方式,在外观上呈现出程序交叉的状态,似有功能重复及逻辑紊乱之虞。通过重新检视立案条件的规定,不难发现立法者的良苦用心乃是集中化审理在构造上的一种安排。
引用
收藏
页码:141 / 145
页数:5
相关论文
共 7 条
[1]   中国民事诉讼立案程序的功能与结构 [J].
傅郁林 .
法学家, 2011, (01) :99-113
[2]   我国民事上诉法院审级职能再认识 [J].
陈刚 .
中国法学, 2009, (01) :180-191
[3]   起诉条件与实体判决要件 [J].
张卫平 .
法学研究, 2004, (06) :58-68
[4]  
重点讲义民事诉讼法[M]. 法律出版社 , (日) 高桥宏志, 2007
[5]  
民事诉讼法[M]. 法律出版社 , (日) 高桥宏志, 2004
[6]  
大陆法系[M]. 法律出版社 , (美)约翰·亨利·梅利曼(JohnHenryMerryman)著, 2004
[7]  
罗马法词典[M]. 法律出版社 , 黄风编著,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