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务员对违法命令的不服从

被引:20
作者
刘松山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北京
关键词
公务员; 违法命令; 不服从制度; 合理性基础;
D O I
10.16390/j.cnki.issn1672-0393.2002.04.006
中图分类号
D920.5 [解释、案例];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在我国行政管理中 ,下级公务员执行上级违法命令的现象决非个别。公务员有权不服从上级违法命令的合理性基础是 :公务员对上级的服从是职务的服从而非身分的服从 ;具有适当限制的不服从是稳定宪法制度的需要 ;执行违法命令违背公民担任公职的初衷 ;公务员独立健全的判断是正确执行命令的需要。借鉴国外的相关立法 ,应从不服从的原则、范围、法律责任和保障等方面建立我国公务员对违法命令的不服从制度。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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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邓小平文选.[M].邓小平 著.人民出版社.1994,
[2]  
日本公务员法.[M].(日)鹈饲信成著;曹海科译;.重庆大学出版社.1988,
[3]  
英国行政法.[M].王名扬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
[4]   “红头文件”冲突法律的责任归属——兼评福州王凯锋案 [J].
刘松山 .
法学, 2002, (03)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