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与普遍人权的地方性

被引:3
作者
基斯·道丁
马丁·冯·黑斯
王星
机构
[1] 英国伦敦经济学院
[2] 荷兰格罗宁根大学哲学系
关键词
权利与义务; 程度; 行为类型; 定义; 道德义务; 地方性;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815.7 [人权问题];
学科分类号
030207 ;
摘要
本文从理论上思考人所能享有的各种权利之间的关系,以及各个国家之内和世界上既成规范的财富分配,以及人们对自己国家及世界上的贫困做出的实际反应。我们认为权利是普遍适用的,而权利和自由为我们限定了减少贫困的义务。不管如何定义自由,贫困的增加———理论上和实际上都如此———导致的是自由的减少。自由的程度决定权利的实际存在或不存在,所以贫困会影响人们可能享有的权利。不过,减少贫困的义务并不意味着保证普遍一致的规定。这样做既在实践中不可行,也不符合公正的要求。尽管如此,相比于过去,我们现在对世界上穷人所负的义务更多。全球化扩大了我们生活于其中的道德社会,从而影响到我们和其他人的权利与义务;经济互动和相互依赖的程度越高,则界定权利的物质基础不复存在的限度值就越有可能相互交汇。这种相互依赖性的发展尤其会导致发展中国家的限度值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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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 条
[1]  
The domains of life satisfaction: An attempt to order chaos[J] . Robert A. Cummins.Social Indicators Research . 1996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