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建立人大代表履职考核制度附视频

被引:3
作者
方付建
机构
[1] 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关键词
人大代表; 履职考核; 制度设计;
D O I
10.13975/j.cnki.gdxz.2009.06.002
中图分类号
D62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学科分类号
0302 ; 030204 ;
摘要
解决人大代表履职不力问题应当建立人大代表履职考核制度。代表与选民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故应针对代表设计一套考核机制。考核主体是选民而不是常委会。考核方式主要包括出勤考核、提案考核、活动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五个方面。运用考核结果,务使不同的考核发挥不同效用。
引用
收藏
页码:38 / 41
页数:4
相关论文
共 2 条
[1]   谁有权考核人大代表 [J].
沈栖 .
人大建设, 2007, (06) :39-39
[2]   选民测评:代表辞职新解 [J].
经淼 .
浙江人大, 2005, (05) :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