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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重点应是立法建制
被引:1
作者
:
唐晓阳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广东行政学院行政学系!主任、副教授
唐晓阳
机构
:
[1]
广东行政学院行政学系!主任、副教授
[2]
广州
来源
:
中国行政管理
|
2000年
/ 05期
关键词
:
腐败;
廉政建设;
立法建制;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D630.9 [监察、监督];
学科分类号
:
1204 ;
120401 ;
摘要
:
我国廉政建设的重点进入到抓大案要案、查源头 ,应当说 ,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 ,腐败现象依然有愈演愈烈之势 ,其中的一个根本原因是由于我国的廉政制度不完善、监督机制不健全。所以 ,廉政建设应继续向前推进一步 ,其重点必须从抓大案要案、查案源入手 ,步入到立法建制上来 ,由单向推进转为整体推进 ,由被动变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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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21 / 22
页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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