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性文件若干问题的探讨

被引:4
作者
王素芳
焦绍云
机构
[1]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键词
规范性文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法; 体例; 行政管理职能; 行政机关; 地方人民政府;
D O I
10.16390/j.cnki.issn1672-0393.1992.02.006
中图分类号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 规范性文件是指除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由国家行政机关或有关组织为行使行政管理职能而依法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决议、命令等。制定和发布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或有关组织为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而经常使用的重要手段。规范性文件作为行政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随着政府法制工作的发展,近几年才提出来的。《行政复议条例》将规范性文件作为行政复议活动的重要依据,赋予了规范性文件重要的法律地位。研究、使用规范性文件,发挥其在行政管理中的作用,己经提到各级行政机关的议事日程。笔者就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识别、种类、地位、备案等方面的问题略书管见,以期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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