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行为可以为犯罪行为

被引:14
作者
许成磊
机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治安局一级警司 法学博士北京
关键词
先行行为; 作为义务; 结果加重犯;
D O I
10.16390/j.cnki.issn1672-0393.2005.04.004
中图分类号
D924.1 [总则];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先行行为是不作为犯罪中作为义务的形式来源之一,其法律性质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不作为犯的成立范围。关于先行行为能否为犯罪行为,学术界分歧很大。从学理上看,不能排除先行行为为犯罪行为的可能性,而无论该先行行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均应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充分考虑侵害法益状况、法律的规定以及结果加重犯成立的情形等因素的前提下,对其成立范围予以合理限定。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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