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主体之比较研究

被引:5
作者
陈小蓉
机构
[1] 华侨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产品责任; 权利主体; 义务主体;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8 [民事其他法权];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我国法律对产品责任主体的规定很不明确。《产品质量法》规定“受害人”为产品责任的权利主体,“生产者、销售者”为产品责任的义务主体,但没有对“受害人”、“生产者”和“销售者”的范围具体地界定,这对于保护缺陷产品的受害者是很不利的。应完善我国在产品责任法对产品责任主体制度方面的法律缺陷,明确产品责任的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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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条
[1]  
产品责任论.[M].刘静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2]  
侵权行为法.[M].王利明;杨立新编著;.法律出版社.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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