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开放数据的法律属性、责任义务及其相关机制

被引:14
作者
相丽玲
王晴
机构
[1] 不详
[2] 山西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3] 不详
关键词
开放政府; 开放数据; 价值特征; 法律特征; 许可机制;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G253 [藏书建设和藏书组织];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受到近年来各类因素的影响和推动,"数据权"已经成为与"隐私权"、"知情权"并立的信息权利的重要内容之一,公众对行业开放数据抱有极大热情和期望。开放数据能提高政府公信力、科学竞争力及社会生产力。开放数据的主体具有多样性的特征,并且存在着较为复杂的权利义务关系。开放数据需要在一系列原则、标准和技术的支持下有序、稳步开展,并需要全球化的资源整合与业务协作。表2。图1参考文献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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