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财政激励机制

被引:6
作者
王金秀
方海波
机构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
关键词
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 委托代理机制; 分权教育财政体制;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G526.7 [教育财政];
学科分类号
04 ; 0401 ;
摘要
中央政府一再强调,解决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必须做到"两个为主",但在我国现有的户籍制度和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下,农民工子女难以在流入地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本文依据新制度经济学的经典理论,分析说明由中央负责、委托流入地政府代理的机制难以解决问题,在确立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为地方公共产品的基础上,通过蒂布特模型假说解释分权教育财政体制的有效性,但现行财政体制却对此存在负激励。据此,本文以完善地方财政收支政策、制度和决策机制的角度提出了解决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建议。
引用
收藏
页码:10 / 15
页数:6
相关论文
共 5 条
[1]   中国式分权与财政支出结构偏向:为增长而竞争的代价 [J].
傅勇 ;
张晏 .
管理世界, 2007, (03) :4-12+22
[2]   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关键:财权与事权的合理划分 [J].
魏星河 ;
刘堂山 .
江西行政学院学报, 2004, (02) :15-18
[3]  
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研究.[M].刘海英著;.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4]  
中国教育政策评论.[M].袁振国主编;.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
[5]  
中国:国家发展与地方财政.[M].[美]黄佩华(ChristineP.W.Wong)等著;吴素萍等译;.中信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