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 青岛市的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不断实践、积极探索中前进的。在2000年“上海会议”上,上海及其他省(区、市)的经验给我们很大启发。根据李岚清副总理提出的“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的需要”的目标和国务院体改办等八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我们从青岛市的实际出发,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我们在实践中注意把握四点:一是“三项改革”与构建现代化国际城市的要求相适应,着力于建立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