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热病人的救护——忌与维生素C合用的药

被引:1
作者
汪宗俊
机构
[1] 上海医科大学药学院
关键词
超高热; 过高热; 维生素; 病人;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R473 [专科护理学];
学科分类号
1011 ;
摘要
<正> 高热,一般是指体温在39℃以上。如不及时治疗,体温会继续上升,当人体体温超过41.1℃时,医学上称超高热。 超高热是一种非常危险的现象,往往会造成人体各系统和器官功能障碍,特别是对脑、肝、肾等重要器官损伤严重。超高热可以使血脑屏障通透性增加,促使有害物质进入中枢神经系统,直接引起脑的损伤,有的还可导致心力衰竭而死亡。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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