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税与环保制度的协调

被引:2
作者
何锦前
机构
[1] 北京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环境税; 排污费; 环保制度; 总量控制; 排污权交易;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X196 [环境经济学]; D922.229 [其他税法];
学科分类号
02 ; 0201 ; 020106 ;
摘要
排污费改革为环境税是环境保护领域的重大课题,环境税开征必须充分协调好与环境保护制度之间的关系。为协调与环境污染总量控制等环境行政管控制度的关系,应注重加强环境税的合作征管和联合执法,为行政管控提供较为顺畅的信息机制。为协调与排污权交易等环境经济制度的关系,应加强成本效益分析,妥善分配部门间权力与利益,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处理好地区发展和结构性配置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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