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建议

被引:4
作者
刘德
机构
[1] 人民银行环县支行
关键词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银行; 金融机构; 金融消费纠纷; 职权范围;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8 [金融法]; D923.8 [民事其他法权];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030105 ;
摘要
<正>(一)加强对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人民银行应逐级成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辖区职权范围内的金融消费纠纷。二是在市县行相关部门设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岗,负责金融消费者投诉,根据消费者投诉的次数和涉及金额进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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