祀典、私祀与淫祀:明清以来苏州地区民间信仰考察

被引:23
作者
王健
机构
[1] 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关键词
明清; 苏州; 民间信仰;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B93 [神话与原始宗教]; K248 [明(1368~1663年)];
学科分类号
010107 ; 0602 ;
摘要
明清时代苏州地区的神灵大致可分为三类 :即祀典之神、私祀之神以及淫祀。祀典神的存在体现了统治者神道设教的良苦用心 ,是利用民间信仰辅助统治的手段。祀典而外则存在着大量的民间私祀 ,其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 ,它的存在使得国家与民间社会在信仰领域中较少正面冲突 ,形成了一个比较广阔的缓冲带。但是民间信仰作为民间社会的一部分 ,却又决定了它必然与国家正统处于相对立的地位。当它对现实统治秩序产生威胁或有可能颠覆正统理念时 ,国家便会加以干预、纠正 ,如果事态持续发展 ,神灵便可能遭到禁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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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50 / 56+29 +29-124
页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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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明清以来苏州社会史碑刻集[M]. 苏州大学出版社 , 王国平, 1998
[2]  
红兰逸乘 .2 张紫琳. 《丛书集成续编》51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