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进转轨过程中,政府面临许多挑战,因此保持并强化国家能力十分必要。为了保持国家能力,中国政府加强了对金融业的控制,促使其行使财政职能。这体现为,在资源动员过程中,金融业具有税收替代功能;在资源配置过程中,金融业具有财政替代功能。由此,金融资源被异化为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金融业异化为“第二财政”。作为“第二财政”的金融业,发挥着提供铸币收入、平衡预算赤字、替代财政投资、平衡地区差距、替代财政补贴等多项财政功能。这种替代既有逻辑上的必然性——渐进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有其现实上的不合理性——财政功能和金融功能错位。只有进行金融制度建设,促进财政到位,才能使得金融归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