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与民事纠纷的类型化解决

被引:14
作者
章武生
吴泽勇
机构
[1] 复旦大学,复旦大学
关键词
简易程序; 小额案件; 类型化解决;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1 [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为了提高司法制度解决纠纷的能力,以便纠纷解决在数量和质量上均达到令人满意的程度,应当在民事诉讼中引入“纠纷的类型化解决”的思路。就简易程序而言,适宜以此种方式解决的案件通常具有以下三种特征之一:案情简单,用简易程序足以处理;虽然情节未必简单,但对简捷、迅速审理有特殊要求;诉讼金额较小,“不值得”使用普通程序。在简易程序的设计中,应根据各类案件的不同特征,在程序的提起以及运作的各个环节上进行繁简有别的设置,以体现类型化解决的制度优势。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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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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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司法制度的历史与未来.[M].(日)小岛武司等著;汪祖兴译;.法律出版社.2000,
[2]  
民事诉讼法学原理.[M].江伟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