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探索
学术期刊
新闻热点
数据分析
智能评审
立即登录
流域水污染防治立法的两点思考
被引:4
作者
:
张梓太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华东政法学院上海
张梓太
机构
:
[1]
华东政法学院上海
来源
:
法学杂志
|
2004年
/ 01期
关键词
:
流域;
水污染;
防治;
立法;
D O I
:
10.16092/j.cnki.1001-618x.2004.01.007
中图分类号
:
D922.6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学科分类号
:
030108 ;
摘要
:
流域水污染防治立法目前已成为我国水污染防治立法的重点所在。在立法过程中,流域的整体性与立法的多元性问题以及水质补偿费问题是最难解决的两个问题。应根据流域的特殊性作不同位阶的立法,尽量保证立法调整对象的完整性;对水质补偿费应理清其性质,明确补偿主体与受偿主体,并逐步构建我国的水质补偿基金制度。
引用
收藏
页码:19 / 21
页数:3
相关论文
共 1 条
[1]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M].姜明安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
1
→
共 1 条
[1]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M].姜明安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