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点工作的几点意见

被引:1
作者
彭玉
机构
[1] 卫生部副部长
关键词
学位教育; 高层次; 临床医学专业; 学位授予质量; 试点工作;
D O I
10.13912/j.cnki.chqm.1999.01.018
中图分类号
R-4 [];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 一、提高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这项重大改革 设置医学专业学位是我国学位制度更好地适应卫生事业发展和社会需求的一项重大改革。这项改革改变了我国医学学位设置比较单一的状况,将医学学位划分为“医学科学学位”和“医学专业学位”两种规格。其中,医学专业学位分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预防医学专业学位、药学专业学位等。现在首先在临床医学中进行试点,以后逐步推开。这样区分学位规格和类型有利于对各种不同性质和特点的专门人才进行有针对性的培养,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有利于社会对不同类型人才的选择使用,可以使人才培养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同时也有利于国际交流与合作,扩大我国学位制度的影响。随着我国医学专业学位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必将对我国卫生高级人才的培养和卫生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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