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处理政教关系应秉持什么原则——从三亚观音圣像的建设和开光说起

被引:11
作者
郭延军
机构
[1]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三亚观音像; 宪法原则; 宗教; 政教分离;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9 [其他法令];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三亚观音圣像的建设和开光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国家机关能否主动地发起、举办、参加宗教活动?按现代世俗国家政教分离的原则,宗教事务是私事,国家不应设国教,不应参与宗教活动,应在宗教事务中保持中立。按我国宪法的精神,政教分离也应是我国处理政教关系应遵循的原则。所以,在我国,宗教事务应由宗教组织自主办理,国家应平等对待各种宗教,国家机关不应操办宗教事业和主持宗教活动,公职人员也不应以公职身份操办宗教事业、主持或参与宗教活动。根据上述原则,海南有关公共机关和公职人员直接操办和参与观音圣像的立项和建设、组织和参与观音圣像的开光大典,其行为看来于法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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