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协议Ⅲ框架下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机理、影响与国际经验

被引:13
作者
胡德宝 [1 ]
王晓彦 [2 ]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
[2] 不详
关键词
新巴塞尔协议; 宏观审慎监管;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覆盖率; 净稳定资金比率;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831.2 [金融组织与业务];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流动性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巴塞尔协议Ⅲ加强了对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监管。巴塞尔协议Ⅲ引入了流动性监管的两个政策工具,即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率。这两个流动性政策工具通过金融机构的行为、预期以及货币政策等路径的传导,对金融业及信贷周期产生影响。各国监管当局按照巴塞尔协议Ⅲ的要求,对流动性监管政策框架进行重构,制定更加严格的流动性监管规则,通过扩大流动性监管范围、加强监管的国际协作、将流动性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建立流动性风险预警机制等措施,加强了对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监管。以国际经验为镜鉴,加强和改进对我国银行业流动性风险的监管,应提高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防范意识,推动建立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机制;加强动态监管,保持宏观审慎和微观审慎的一致性;把握金融创新趋势,防范资产证券化业务成为新的流动性风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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