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检察权在刑事执行过程中的配置

被引:3
作者
耿光明
机构
[1] 杭州师范学院
关键词
检察权; 刑事执行; 问题; 完善;
D O I
10.16019/j.cnki.cn42-1578/g4.2007.04.015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我国检察权在刑事执行过程的配置存在着范围狭窄、机构设置无法律依据、措施缺乏刚性的缺陷,检察实践效果不尽如意,因此,有必要遵循检察权为行政权内法律判断权的理性判断,赋予检察机关对特赦的建议权、刑事执行程序的启动和中止权,刑事执行方式和刑期的变更建议权。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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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机制改革初探——以检察权的性质为理论基点 [J].
刘远 ;
赵玮 .
法学论坛, 2006, (01) :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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