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新标准实施对策

被引:4
作者
袁文献
陈章水
曹伟
何宏涛
机构
[1] 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
[2] 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 合肥市
[3] 合肥市
关键词
立窑厂; 单位产品; 水泥工业; 建筑材料工业; 大气污染物排放; 电除尘器; 袋除尘器; 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 水泥厂; 除尘设备; 除尘器; 分离设备; 水泥窑; 水泥生产工艺; 排放浓度;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X-652 [污染物排放标准];
学科分类号
071012 ; 0713 ;
摘要
<正>1《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对原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1.1扩大了适用范围标准适用范围扩大至水泥工业生产全过程:不仅包括水泥制造(含粉磨站),还包括矿山开采和现场破碎,预拌混凝土和混凝土预制件的生产。1.2统一现有生产线的排放限值,设置达标过度期;统一了立窑与回转窑排放限值;加严新建生产线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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