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版权法新发展:谷歌数字图书馆构成合理使用——评作家协会诉谷歌公司案判决

被引:18
作者
阮开欣
机构
[1]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关键词
版权法; 谷歌; 数字图书馆; 合理使用;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71.2 []; D923.41 [著作权法];
学科分类号
0301 ; 030105 ;
摘要
美国法院近期对作家协会诉谷歌公司案作出判决,认定谷歌公司的数字图书馆计划构成版权法下的合理使用,这一结果有利于网络技术的发展和公共利益的维护。我国《著作权法》应增加合理使用的兜底性规定,这更符合著作权法的利益平衡和立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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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ampbell v. Acuff-Rose Music, Inc .2 510 U.S. 569 . 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