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经济组织形式的选择和政府政策

被引:8
作者
姜广东
机构
[1] 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关键词
农产品市场化; 农业合作组织; 市场风险; 政府政策;
D O I
10.19654/j.cnki.cjwtyj.2009.09.018
中图分类号
F321.4 [农业合作形式];
学科分类号
020205 ; 1203 ; 0202 ;
摘要
农产品进入市场的途径有两条:一是单个农户或农民进入市场;二是农户以组织的形式进入市场。单个农户进入市场受到诸多因素的限制,要承担较大的市场风险。农业生产组织分为两类:一类为他组织形式;另一类为自组织形式。后者是农户自身为治理的主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生产组织。自组织形式将是我国农业经济组织今后发展的主导方向。这是因为,自组织在诸多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优势。当然,组织本身也存在不可忽视与小农经营方式有关的缺陷,这要求农户+农户的自组织模式的发展需要政府作为外部的支持力量存在,这有别于此前农业经济组织的政府干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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