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落实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4%?——兼论我国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公共财力保障

被引:2
作者
文新华 [1 ]
鲁莉 [2 ]
机构
[1] 华东师范大学教管系
[2] 上海交通大学教学研究室
关键词
落实4%; 公共财力保障机制;
D O I
10.16382/j.cnki.1000-5560.2012.01.007
中图分类号
G520 [方针、政策及其阐述]; F812.45 [财政支出];
学科分类号
04 ; 0401 ; 020203 ;
摘要
现行财政体制是影响落实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4%的重要因素。需要以事权与财权相统一为原则,在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中,按照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自分担约20%和80%的要求,调整现行税收分配比例;需要确保地方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不低于地方财政总收入的35%。因此,要强化和完善法律法规对4%的统筹协调机制、4%的预算和预算执行统筹机制以及4%的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和教育督导体制。
引用
收藏
页码:43 / 49
页数:7
相关论文
共 2 条
[1]  
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M]. 中国统计出版社 , 教育部财务司, 2008
[2]  
南方日报 .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