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民事送达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被引:2
作者
童竹平
卢文峰
机构
[1] 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安徽 六安
[3] 安徽 六安
关键词
法院; 民事诉讼法; 文书送达;
D O I
10.16394/j.cnki.34-1258/z.2004.02.029
中图分类号
D915.2 [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030609 ;
摘要
送达是民事诉讼中一项基础性诉讼制度,也是法院一项重要的诉讼活动,贯穿诉讼的始终。确立科学合理的送达机制,对于保证程度公正和诉讼的效率有着重要的意义。我国现行的法官、书记员执行送达,以直接送达为主,以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为辅的职权主义送达模式,背离公正和效率的司法原则,应全面改革和完善。从而确立由当事人参与送达;书记员管理送达;司法警察和书记员执行送达,以邮寄送达和电子送达为主要送达方式的送达机制。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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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76 / 78+81 +81
页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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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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