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庭长办案与员额制改革

被引:3
作者
李浩 [1 ,2 ]
机构
[1] 不详
[2]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3] 不详
[4] 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
[5] 不详
关键词
院庭长入额; 院庭长办案; 法官员额制;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6.2 [法院];
学科分类号
摘要
院庭长入额与入额后的院庭长办案是法官员额制改革中一个引起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的问题。绝大多数院庭长来源于优秀法官,因而院庭长入额具有正当性。但入额后确有少数院庭长未按照要求办疑难、复杂等难办的案件,办案数量达不到要求,甚至将计算在自己名下的案件交给合议庭的其他法官、法官助理来办。为落实院庭长办案,需要采取院长带头办案、为院庭长减负、上级法院进行督查、对不按照规定办案的院庭长采取惩戒措施、进行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的综合性措施。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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