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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校固定资产核算的一点建议
被引:1
作者
:
卢德湖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福建闽西职业大学
卢德湖
机构
:
[1]
福建闽西职业大学
来源
:
财务与会计
|
2004年
/ 06期
关键词
: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G647.5 [];
学科分类号
:
040106 ;
摘要
:
<正> 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科目只核算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不计提折旧,同时通过"固定基金"科目核算固定资产在净资产中所占的价值,通过提取修购基金来维持固定资产的再生产。笔者认为,这各核算方法并不合理。一方面,固定资产在购建完成后,随着时间的推移,不管使用与否,都会产生有形或无形的损耗,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与账面价值将会存在差异。按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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