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立法技术层面看刑法修正案

被引:25
作者
郭泽强
机构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 立法技术; 生效; 罪名; 原则;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3 [分则];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为了更好的打击和控制犯罪,刑法修正案的方式应当视为基本模式,特别刑法的模式也应当得到采用,根据形势政策的不同需要采用不同的刑法修正模式。解决刑法修正案罪名滞后问题,就是从根本上实现罪名的立法化,由此,可以确立罪名确定权的立法权威,保证立法罪名的统一实行,从根本上解决实践中司法罪名与立法罪名纷争的问题。立法生效时间应当采取公布之后一段时间生效的方式。刑法的修正应遵循明确性、必要性和前瞻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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