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行为形式认定标准

被引:4
作者
苏宇
机构
[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行政行为; 行政处分; 形式; 法教义学;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行政行为形式的认定是行政法调整各种行政行为的前提,影响到行政法理适用的统一性和相对人的权益救济结果,我国司法实践中行为形式的认定存在分歧,需要建立清晰、融贯的认定标准。德国行政行为形式的认定采取了行政行为逐层分流、主行为形式与次行为形式相结合的结构,而我国行政法的制度实践与此有所区别,也发展出了若干认定方法和标准。我国行政行为形式认定标准,应当注重法律形式理论功能之发挥,在借鉴外国法经验的基础上,立足本土实践,建立兼具层次性、清晰性与灵活性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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