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免疫规划工作是一种政府行为,是带有社会福利公益性的事业,但政府对免疫规划工作经费投入不足是长期未能解决的问题。根据有关调查数据,免疫规划工作实行分级财政负担的体制,政府财政投入不到免疫规划工作所需经费的1/3;免疫规划工作平均有近65%的投入来自创收,乡、村级预防接种工作的开展主要依靠创收。上述过分依靠分级财政和创收的筹资模式导致了免疫规划工作发展不平衡和服务的不公平,创收不仅加重了公众负担,而且降低了免疫规划工作质量,致使一些地区免疫规划工作出现滑坡。国务院颁布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各级政府有保证免疫规划工作经费的职责。为落实经费保障政策,各级政府要对免疫规划工作给予足够的投入,合理解决基层工作人员的预防接种报酬,中央和省级政府要加大对贫困地区预防接种工作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