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财政:如何越过体制这道坎

被引:1
作者
万文英
机构
[1] 本刊编辑部
关键词
财政; 法治化; 财政金融; 财政收入比重; 分税制; 税收制度; 收支矛盾; 非税收入; 非税收收入; 预算收支; 财力分配; 税源; 来源;
D O I
10.19419/j.cnki.36-1264/f.2003.06.003
中图分类号
F812.7 [地方财政];
学科分类号
020203 ;
摘要
众所周知,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财政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特别是1994年的“分税制”财税体制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然而,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分税制”存在的诸多问题也日渐显露;此外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县级财政作为一级地方财政,不仅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巩固基层政权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为配合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的推进,江西省审计厅于2002年7月至8月间,派出十一个审计调查小组分赴省内的十一个县(市)进行财政收支审计调查。根据审计调查方案的要求,调查小组分别对各县1993年至2001年县级经济发展状况、财政规模及增长情况,1999年至2001年县级财政收支的真实性状况、综合财力及管理状况、财政困难状况等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分税制”实施以来,不仅调动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鼓励了地方政府关注地方经济增长,培植新的税源,而且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但由于“分税制”本身的不完善,如“分税制”仍是建立在1993年财政包干体制基础上的,虽然实行了分税体制,但财政职能未转,事权划分未变,基数返还依旧。这种“基础”缺陷,使得原体制的财力分配不均和公共服务水平差距等问题在分税制体制中不仅没有得到解决,反而有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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