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主体论思考

被引:2
作者
李俊
刘秀华
机构
[1] 信阳师范学院
关键词
历史主体;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历史唯物主义;
D O I
10.16366/j.cnki.1000-2359.2008.06.020
中图分类号
D616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问题];
学科分类号
0305 ; 030503 ;
摘要
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任务,离不开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指导。因为,历史唯物主义从现实的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性出发,科学揭示了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主体性的历史作用;历史主体发展的"合力论",回答了社会和谐发展的前进方向;历史主体的存在形态论,论述了主体的存在形态是具体的,不同存在形态有不同的功能,构建和谐社会在发挥好不同主体形态作用的同时,要容纳新的社会阶层的力量并发挥好其作用;主体的实践性及其特征启示我们,构建和谐社会要处理好人的创造性与尊重客观规律、人的自主性与社会制度的协调关系。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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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5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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