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评价2003年1月2005年12月烟台市有空调设施的饭店、宾馆客房卫生质量。方法依据《公共场所卫生标准监测检验方法》(GB/T 18204-2000)有关内容进行随机抽检,依据《旅店业卫生标准》(GB 9663-1996)进行监测检验结果评价。结果3年来,客房内的风速、CO2、CO总合格率为100%(1 225/1 225)温度总合格率为99.07%(749/756),湿度(3~5星级饭店、宾馆)总合格率为90.83%(297/327),甲醛总合格率为99.35%(458/461),照度总合格率为99.04%(726/733),噪声总合格率为88.06%(494/561)。其中,空气细菌总数总合格率为88.57%(519/586),与2002年对照,差异有非常显著性(χ2=44.07,P<0.01);杯具、毛巾、床上用品大肠菌群总合格率为98.83%,与2002年对照,差异有非常显著性(χ2=12.76,P<0.01)。结论烟台市有空调设施的饭店、宾馆客房2003年1月2005年12月卫生质量基本符合《旅店业卫生标准》(GB9663-1996),空气细菌总数、杯具、毛巾、床上用品的卫生质量比2002年有了明显提高。